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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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不续约,依据《劳动合同法》,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否则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但普通民事合同等其他类型合同,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不存在法定不续约赔偿,主要看合同条款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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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不过,若劳动者严重违规等,单位不续签可能无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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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补偿需明确原因。双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方案执行;提供劳务者有过错致解除,接受方无需补偿;接受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提供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预期劳务报酬。但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数额依合同约定、劳务履行及实际损失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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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续订情况不同经济补偿不同。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单位无需补偿;单位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并终止合同,单位要补偿;单位不续签,无论原因都应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非劳动合同的一般民事合同到期续签,无此类法定补偿,依合同约定确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