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山嵩律师事务所
贺鹏,专职律师。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原辽宁医学院)医事法律专业,主修法学、医学、法医学、保险学以及管理学等系列课程,具备扎实的医学、法学、保险学理论功底。曾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三医院进行医学临床实习,掌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曾任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行政机关)医疗结算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世界500强)锦州市分公司人伤理赔中心反欺诈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世界500强)锦州分公司理赔事业部诉讼岗,保险领域经验丰富,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均具有专业水准。
咨询该律师医保卡遵循属地化管理,资金仅限于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门诊和药店消费需在当地结算。异地就医仅限住院。查询社保进度有三种途径:官网查询、社保局现场咨询或热线服务。住院报销需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垫付费用后,备齐身份证、医保卡、病历等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根据现行政策,医保卡一般不能在异地使用,仅限参保地使用,除非遇到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明确医疗保险可随个人流动转移,但需等新政策实施后才能操作。若不再参保地工作,应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外地就医费用多难报销。
跨省医疗保险报销比率根据服务项目而定,一般覆盖70%-95%的费用。昂贵药品或特殊检查、疗法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80%。起付线至3000元报销88%,3000-5000元报销90%,5000-10000元报销92%,超10000元未达限额部分报销95%。
确实如此,在实际操作中,社会保障卡可被用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实时结算、展开养老保险事务活动、协助完成就业与失业登记手续以及领取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众多方面。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支持跨省报销,符合条件的参保者在异地也能报销医疗费。 全国各省市已接入国家异地就诊结算系统,覆盖所有参加基本社会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群,实现异地看病治疗后医疗费用直接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