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该说法并不正确。危险驾驶罪为故意犯罪,故其主观意图明显,并且其作为行为犯,仅需相关行为即构成犯罪。这与交通肇事罪有所区别,后者属过失犯罪,属于结果犯,仅当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后果时方能被认定为犯罪。
危险驾驶罪并非是过失犯罪,而是属于故意犯罪。其具体表现为追逐竞驶、醉驾、违规校车或客运超载、超速等行为。行为人需要有主观意识,明知其中的风险却仍然为之,或者放任危险的发生。这些行为都体现出了明确的犯罪意图。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主观上明知行为违法且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实施。刑法规定,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视为醉驾。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至酒醒,吊销驾照,并面临刑事处罚。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将受到严厉法律制裁,包括承担刑事责任和永久吊销驾照。
酒后驾车常具故意性,驾驶员饮酒后仍选择驾驶,相关部门可扣留其驾照六个月并罚款1000至2000元。若醉酒驾驶,驾照将被撤销,面临刑事指控和处罚,刑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五年内不得再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