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标准是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每个月发的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按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相一致的原则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依据我国现行的社会平均工资制度,该数值是指某个特定地域在设定时间段(常规情况下为每年)内全体员工的薪资总和除以同期内的在职人员平均数所得出的结果。这一指标犹如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某地区从业者整体的收入水平状况。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规定:上限是职工工资超过上年度本省、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下限是职工工资低于月平均工资六成时,以该平均值的六成作为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法规,社保缴费基数须经社保机构批准后实施,通常以上一年度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平均值为准。这意味着您的缴费基数与税前年薪相关,必须真实反映经济状况。若实际收入未达到下限标准,则按下限缴费;超过则按实际年薪平均值作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