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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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进行并购时会面临多种风险。其中一个重要风险是信息不对称,这意味着企业可能无法全面了解被收购方的真实情况,从而在决策时容易出现失误。还有财务资金方面的风险,比如筹资的渠道不太确定,资金的来源比较多样,这会导致财务成本上升。另外,外汇汇率的波动也会给并购带来额外的压力,增加了财务上的不确定性。这些风险都需要在公司并购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应对,以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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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收购公司呀,首先得经过董事会做决策呢,接着被收购公司得开股东大会。然后要做尽职调查,把对方公司的财务和资产情况都摸清楚。之后就可以签署收购协议啦,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收购的方式有好几种呢,像承债式啦,还有用现金或者股权去兑换的。收购方一定要把对手公司的情况了解得透透的,可不能马虎,得保证整个收购过程是合法合规的,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收购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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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购房者可向规划管理部门投诉,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拒收房屋,追究其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商品房规划设计需遵循市政规划原则,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且应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更改需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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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并购是它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收购是并购的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