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
彭文静律师,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擅长领域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事务、民商事合同纠纷、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公司法律顾问等。特别房建行业资质管理、施工全过程管理及公司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具有较深入的研究。 通过数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深入的了解了房地产与建筑的行业现状以及行业特有的经营管理模式。进入律师行业后主要代理房地产类诉讼与非诉公业务、物业管理企业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并且致力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在处理纠纷时将企业管理实践经验与法律思维相结合,能够更好的为当事人及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内在联系若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预售房源之时未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则该交易将无法进入后期的房产证申请阶段,因为预售证的取得需具备以下关键要素: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基本文件,而适时办理房产证亦需要以上证书作为支撑。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必要条件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须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首先,开发商需缴纳全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建设单位需持有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再次,根据所供应预售商品房数量进行核算后,楼盘开发商需保证已投入至该项目建设中的资金总额达到了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施工进度与预期竣工交付日期等信息;同时,对于多层建筑而言,其主体结构应至少完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建造工作;最后,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其地下部分的主体工程也必须完工。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补充协议的合法性评析含有特殊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必然涉及违法行为。只要各方达成合意并主动签署相关协议,协议中的具体内容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此份协议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签订的合同,自正式签署的那一刻开始,其效力便已经生效。然而,对于那些依据行政法规应当完成审批、登记等手续后才会生效的合同,则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下买受人逾期的法律责任如何裁定若房屋预售方违反预定交付日期,那么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当预售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而的确无法按照先前的购房合同所承诺的条款完成房屋的交付时,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更改或解除原有的合同,同时预售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当前的购房者坚持要求预售方根据原先签订的合同条款来履行义务,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与现房的法律差异解析商品房预售与现售之间存在诸多差异点:首先,在承担风险方面有所不同。在预售合同签署之后,可能由于某些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商品房未能如期建设完工或者交付给业主,亦或是商品房在建造成功之后仍然存在各类质量缺陷,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真正实现对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因此相较于商品房现售方式,预售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存在着更高的潜在风险。其次,在交房时间上也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