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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9.2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889人
律师解答:
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等。
律师解析:
成立合同的四个条件有:
1、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
2、存在双方或者多方的当事人
3、合同的成立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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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自己承诺之后,合同才是成立的。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

《民法典》中规定合同订立主要包括的阶段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1、首先要约是行为人作出符合法定条件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其次承诺则是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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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宇航律师

山西中吕(长治)律师事务所

史宇航(律师执业证号:11404201410917009),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西省优秀律师。2014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工作7年,现为山西中吕(长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年均办案累计百余件。擅长各类经济合同、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侵权损害赔偿等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擅长征收拆迁(包括农村征地、企业拆迁、城市各类房产安置补偿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维权(诉讼和复议)业务 具有多年办案经验,具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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