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2)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
婚前财产一般由夫妻协议分配。若夫妻不能达成书面协商的,则婚前财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1)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2)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专业律师——胡静,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成都离婚网》、《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创办人、专业律师;十大网评律师;十佳律师;成都第四城论坛、吃喝玩乐网法律顾问;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研究中心主任;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律所大案、要案部负责人; 胡静律师2006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2009年3月创办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从业15年,胡静律师熟悉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房产经济纠纷领域、债权债务领域、公司法律事务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等,法学功底扎实,不仅熟知法律规定,还深谙司法运作。 胡静律师参与办理的大型婚姻成功案例包括:绵阳何女士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上亿元,一方恶意转移财产,且主要财产分布在偏远地区,由胡静律师为专业律师的婚姻律师团队及调查团队,经过精心策划,多轮协商谈判,最后本案顺利以调解离婚方式结案,为当事人何女士争取到数千万财产; 成都某建筑公司李女士离婚案件,涉及抚养权争夺、公司股权分割、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数千万元; 成都苏女士离婚案件,涉及一方恶意制造债务,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有大额的工程款未收回,夫妻共同财产金额达上亿元,本案启动后胡静律师旗下团队利用各方面资源第一时间申请到财产保全,并迅速将男方名下股票账户和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达两千多万,对案件后期的办理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本案顺利结案。 自贡吴女士离婚案件,涉及男方婚外情出轨,且有非婚生子等情况,涉及多家公司股权,且女方未参与公司经营,未掌握公司资产状况,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上亿元,胡静律师接受委托后,指派其团队律师通过精密的策划和调查取证,获取了大量的案件线索,本案经过四次调解、三次开庭后顺利结案。 成都某企业副总王女士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数千万; 成都李女士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分割财产上千万,诉讼过程中边打边谈,最后本案顺利调解结案,达到当事人预期; 涉外离婚案件,包括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案件,委托胡静律师团队,在较短的时间内在国内代理离婚诉讼并顺利离婚; 还有大量的非诉讼大案策划均由胡静律师团队全程参与办理....。 通过胡静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从业期间办理的大型婚姻家庭案件均达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符合当事人的预期,其他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胡静律师团队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胡静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济纠纷案、房产纠纷案、债权债务纠纷等,参与办理的刑事辩护案件涉及罪名包括但不限于:F某运输毒品罪、W某敲诈勒索罪、Z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Y某行贿罪、X某贷款诈骗罪、L某强奸罪、P某协助组织卖淫罪、C某开设赌场罪、Z某故意伤害罪、S某非法拘禁罪、P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M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L某合同诈骗罪等等,胡律师辩护风格独特、思路清晰、思维敏捷、干练果断、辩护风格深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赞赏! 胡静律师团队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以实战经验丰富,刻苦专研,思维缜密,办案风格独特,应对突发状况稳定的心理素质,形成了深厚的自我沉淀和独到的辩证思路,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为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遗余力,据理力争,尽可能满足更多当事人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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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在6-8月为户外劳动者支付不少于225元/月的高温补贴。若室内场所气温≥33℃且无法降温,也需支付至少180元/月的补贴。如建筑工人、无空调公交司机和户外环卫人员等岗位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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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车辆被物业锁定,可向警方报案但警方通常无权强制解锁。警方仅负责了解情况,调解民事纠纷。如涉及刑事案件或违反治安管理,警方有权干预。需具体分析物业锁车原因,若侵犯业主权益,业主可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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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使没有结婚证书,房产证也可以登记双方名字,视为共同拥有。共同签署购房合同是关键。产权人一栏可填一人,共有人无上限。适用于未婚恋人或其他非夫妻购房者。婚后自动转为共同财产,分手则按共同财产处理。建议非夫妻购房者在公证机构办理房产份额协议公证,明确权益比例,便于未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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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过户则视为共同财产。但若其中一方能够提出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自身在该房产上的投资在婚前完成,而仅是婚后才获得了所有权证书,此类情况不应被视为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