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若涉及刑拘方面的问题,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羁押期间,家属是无法进行探访的,然而辩护律师在获得许可后却可进行探监操作;如果涉及到的是行政拘留,按照相关条例,行政拘留所有固定的探视时间段。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员的亲友,需提前与行政拘留所进行预约,并于该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对其进行探望。
探监在看守所的允许范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罪犯被羁押于看守所的时期里,按照现行法规的具体规范,将有权利每个月接受家人的探访一次,时间上也会有所限制,每次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为了让这个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各位家属如欲探望正在服刑中的亲属,需在当月发出申请并明确表达意愿。接下来,看守所将会寄出一份纸质的《会见通知书》给家属。只需遵循规定的时间前往探监,便能实现这一愿望了。
在实践中,被监视居住人通常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探视。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设立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范围和行为。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任何人不得会见他人。
《看守所家属探视法规》规定,家属探视拘留罪犯嫌疑人与被告需满足条件,符合时间限制,按法定方式进行,以保障案件调查与审判。侦查阶段一般禁止探视,审理后需审批,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避免干扰司法程序。
看守所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的探视有严格的规定:家属要提前申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在探视时,他们必须遵守监狱的规定,不能携带违禁品,而且交谈内容也有限制。如果被羁押者涉及特定案件的审理或特殊情况,家属的探视权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