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咨询该律师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应依据“一户一宅”原则进行权利确认。满足申请条件的另一户可重新申请宅基地,而原宅基地上仅有一户享有确权住宅用地权益。尊重居民权益,确保多户家庭有资格申请新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在法律上,一房两宅有可能确权,但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对于农村房屋,确权需向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房屋管理等部门提交材料,且房屋和宅基地不可分割。整个确权过程涉及多部门协调,需确保信息畅通。此外,房屋登记的依据、条件、程序和内容都应公示,让公众了解。总之,一房两宅确权需遵守法律程序,符合条件方可实现。
在法律上,一房两宅有可能确权,但必须符合特定条件。 对于农村房屋,确权需向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房屋管理等部门提交材料,且房屋和宅基地不可分割。 整个确权过程涉及多部门协调,需确保信息畅通。 此外,房屋登记的依据、条件、程序和内容都应公示,让公众了解。 总之,一房两宅确权需遵守法律程序,符合条件方可实现。
对于农民家庭通过合法方式获得多个住宅物业的“一户多宅”现象,应授权并确认其土地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但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搭建住房导致的“一户多宅”,将坚决全面没收,没收程序及补偿需依实际情况讨论评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精确确权至各“户”,并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