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当然可以。拥有按揭贷款的房子完全有权通过进行资产再次抵押的过程来筹集资金。具体来说,所谓按揭购房就是指投资者利用原先购买房产时赋予银行的使用权和责任,以此为基础向银行申请贷款资金用以完成房款的支付,而此类交易的核心环节便是执行抵押程序以确保所购房产能够为银行提供充分的经济保障。考虑到这些因素,银行自然会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成为房子的抵押权益方(即按揭人)。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尚处于偿还期内时,借款人无法申请其他类型的抵押贷款。根据现行各大金融机构的规定,绝大多数银行并不愿意为个人客户提供房屋二次抵押服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悉数还清后,借款人才拥有资格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无房产证能否实施抵押贷款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是无法进行抵押交易的。所谓抵押,即是由抵押人与债权人双方以书面方式订立协议,约定将特定财产保留其所有权,并以此为基础,作为对债权人债权进行担保的一种法律行为。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则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对该财产的估值或公开拍卖、变卖所得款项来优先获得清偿。
在设定了抵押的房产上,承租是被允许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抵押期间内,抵押人有权处理抵押财产,但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此种行为将对其权益造成损害,则可向抵押人提出请求,要求其对所获得的收益进行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进行提存。
存在抵押登记的房地产仍然可以进行二手买卖交易。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抵押权人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理时,必须事先取得抵押人对此的明确许可,亦即抵押物非不可交易之物,只需要依法经得银行方面的批准即可。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交易过程中,这一环节往往易被忽略无视。尤其在二手房屋交易市场上,相当多的房地产资源都设有用于借贷的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