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行政部门在处理违法个体时,优先考虑减轻或规范处罚,条件包括:主动消除危害、被迫违规、自首未被发现、积极配合执法且有显著贡献,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如下几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包括因他人逼迫而犯错者、积极协助调查并有立功表现者、主动减轻后果的行为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从轻或减轻条件。对于情节轻微且无实质性损害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考虑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