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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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包括了参与公司决策、选择经营管理者、分享利润、查阅资料等。股东需要按照出资份额分股息红利,同时需要履行如实出资的义务,禁止抽逃出资。股东需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权益的义务是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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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是否涉嫌侵占罪的法律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这种犯罪形式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往往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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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世后,股权应当采取何种处理措施若原始股东不幸离世,其所持有的股权理应交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但若依据公司章程明确限制股权的继承权,继承人可依照特定的股权转让流程取得相应份额的股权;倘若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此部分股权的权利,那么继承人将仅能回收该笔股权的相关款项。值得强调的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与股东之间的人际关系和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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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何种情况下须承担连带责任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况中,公司股东将有可能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首先,如果公司股东滥用了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其作为股东的有限责任权利,从而导致其损害了公司的债权人之权益的话;其次,如股东存在出资不够的问题,那么在公司设立之时的其他股东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再者,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能成功设立公司的情况下,他们将会对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及相关费用负有连带责任;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会涉及到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