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合并员工怎么办
公司合并员工的安排:
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对员工实行补偿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现金支付形式;
2、股权支付形式;
3、债权支付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有赔偿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倘若被收购公司的雇员坚决不去新的附属公司工作,那么其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或赔偿的。但一旦这些雇员因为公司被并购而主动请求离职,那么原企业就无需承担任何补偿的义务了。
然而,假如公司确实由于被收购而需要精减人员,那么他们必须按照员工的实际服务年限向他们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合并员工的安排:
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对员工实行补偿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现金支付形式;
2、股权支付形式;
3、债权支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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