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我国法律支持在特定条件下退还彩礼:1)未完成结婚登记;2)已登记但无共同生活且离婚;3)婚前赠送致经济困难并离婚。依据《民法典解释(一)》第五条,法院会在以下任一情况属实时支持退款:1)未登记;2)已登记但无共同生活;3)赠礼致对方经济困难。这些规定均需以双方已分手为前提。
在特定条件下,如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夫妻或因彩礼致经济压力大的情况下,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依法申请解除婚约并索回彩礼。返还需基于未确立婚姻关系、离婚前提、符合当地风俗习惯且支付导致严重经济困难等因素。法院在处理时将考虑上述原则,并遵循严格的诉讼时效规定。彩礼的支付与接收涉及双方及家庭,非婚后财产共有制内的礼品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彩礼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法院支持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支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需以离婚为前提。法院在裁决时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退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