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在工作时间、合同签订、试用期、劳动关系终止、社保缴纳及报酬结算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全日制用工通常遵循标准工时制度,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并以月薪形式支付报酬。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更为灵活,工作时间较短,可口头或书面协议,通常无试用期,劳动关系可多次终止,社保缴纳基础,报酬按小时计算且支付周期短。
两种法律关系核心区别:劳动关系中,雇员对雇主有从属,需遵循规章制度,雇主有管理权,双方通过劳动合同约束;而劳务关系建立于平等主体间,无从属,提供劳务者不受人事管理,以劳务协议维系,权利义务结构更平等。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雇佣模式的主要差异包括: 1.非全日制以小时计薪,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总计24小时,通常口头协议即可,无须书面合同。 2.全职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解雇需支付赔偿金(除非特殊情况),而兼职可随时解除,无需赔偿。 3.全职雇主需依法缴纳社保,非全日制仅需购买工伤保险。 4.薪酬支付:非全日制按小时结算,最长15天内支付,全日制每月货币形式发放。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在工作时间、合同签订、试用期、劳动关系终止、社保缴纳及报酬结算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全日制用工通常遵循标准工时制度,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并以月薪形式支付报酬。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更为灵活,工作时间较短,可口头或书面协议,通常无试用期,劳动关系可多次终止,社保缴纳基础,报酬按小时计算且支付周期短。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么样计算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和加班工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