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大家都知道,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的第399条,任何地方的宅基地自留地还有那什么自留山之类的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不能拿来做抵押的,除非法律上有特殊的规定。农村的土地买卖,其实就是把土地使用权给转让出去嘛,而抵押权的设立也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方式。所以,按照这个法规来看的话,农村的土地要是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话,就不能当作抵押物来用了,也就是不能通过抵押的方式来卖掉。
在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所以,私下买卖农村宅基地通常是不合法的。国家对宅基地交易有严格规定,没按正规流程进行的买卖不受法律保护。私下买卖宅基地是无效的,还可能会摊上法律责任。
农村宅基地交易后,买方在地上进行建筑物建设的法律处理如若您缺少宅基地使用证书,那么您可考虑前往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在申请过程中,您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宅基地复印件以及原始文件以供县级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审核对比,同时还需由宅基地所有权人提出宅基地置换的申报请求。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相关的审批表格将交由居所所在的村委会进行签章确认,最后再加盖村庄委员会的公章以示审批通过。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指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绝不允许以出让、转让或租赁等方式,将其应用于非农业建设用途。然而如果买卖双方皆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宅基地审批手续,则该交易合同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立的住房,系指建造于农村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
农村宅基地能否合法转让给同村村民在本行政区域内,本村村民同样无法购买本村的宅基地。需知,宅基地乃集体财产之一,其使用及交易均受到严格限制与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之使用权,无论是出让、转让或是出租给外部组织或个人用于非农业用途,皆属非法行为。然而,对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而言,村民则可依据现行法律予以合法晚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