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失业保险金与失业救济金不能同时享受。然而当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期结束后仍然未能实现就业的情况下,便可再次申请得到失业救助金。失业保险金,即是指由负责处理失业保险事务的相关机构依据明确的法律法规向符合要求的失业者发放的基本生活资金,其作用在于成为失业者在经历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短期的经济补偿措施。失业保险金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失业者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指每月的应发数额;失业保险金每月发一次。
根据您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您将享受不同时长的保险金支持。缴纳1-5年,可领12个月保险金;5-10年,可领18个月保险金;10年以上,可领最长24个月保险金。
失业者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无需承担医保缴纳责任。此期间,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也被豁免,且这段时间的缴费记录不计入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失业救济金领取时限最多两年,个人也可选择自行缴纳相关费用以保持连续缴费记录。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找到工作并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应暂停,再次失业时可按规定重新计算发放。因此,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需暂停领取失业保险,不能同时享受。领取失业保险还需满足特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