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益(涵江)律师事务所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郭丽双律师具备女律师特有细心和谨慎,法学功底扎实,性格沉稳坚毅,办案经验丰富,注重个案质量,思维敏捷清晰。责任心强,能够及时跟进案件,以尽职尽责的精神回报每个当事人的信任,善于从全局出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加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参与办理涉案金额数百万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并长期为多家政府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获得当事人和单位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管制刑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
主要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等。
管制刑期限于3-24个月,从判决执行日计,羁押一日抵刑期两天。拘役刑期1-6个月,一个月回家一次,劳动可获薪酬,羁押一日抵刑期一天。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在于拘役短期剥夺自由,近地劳动改造;管制限制自由在社区矫正。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不超过一年,管制可能延长至三年。所有刑期均从判决执行日开始计算,羁押期间折抵相应天数。
管制、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主要区别如下:判决前羁押时间价值不同,管制可折合成刑期的两倍;执行方式不同,管制居家执行,拘役在拘留所,有期徒刑在监狱;待遇标准亦异,管制虽未剥夺政治权利,但限制公民基本权利,拘役和有期徒刑则保留政治权利。
拘役与管制的主要法律差异在于:1.期限不同,管制为3个月至2年,拘役为1个月至6个月;2.执行方式不同,管制不需关押,拘役需监禁;3.劳动报酬待遇不同,管制罪犯享有同工同酬,拘役罪犯报酬酌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