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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行为如何判定

更新时间: 2022-06-07 17:41:40
律师解答
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如在报纸、杂志、电视、广告等各种广告媒体上和互联网经营或营利性进行商业宣传;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以被许可人的使用也视为该商标的使用;完全以出口为目的,在本国内将商标附着于商品或者其包装物、包裹物,也视为该商标在本国内的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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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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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

(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

(2)如果已经抢注成功,则可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

(3)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则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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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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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作为“名商标”,三者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三是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 同时,三者之间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为每一个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商标使用人使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可以逐步演化成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标甚至是普通商标。 《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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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保险律师费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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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代理费用的承担问题,请知悉以下内容: 首先,作为代理人,我所收取的委托费用皆应由您本人承担。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案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律师费亦可能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 1.在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若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则其所需支付的律师费可由债务人承担; 2.在涉及著作权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如原被告双方对作品的归属存在争议,则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3.在涉及商标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如原被告双方对商标的注册存在异议,则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4.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案件中,如原被告双方对专利的有效性存在争议,则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5.在涉及担保权的纠纷案件中,如原被告双方对担保物权的实现存在争议,则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6.在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中,如原被告双方对商业行为的合法性存在争议,则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7.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以及交通肇事等案件中,如原被告双方对赔偿责任的承担存在争议,则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8.在涉及仲裁的案件中,如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则该约定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自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无论胜诉或败诉,均可按照约定执行。

1352次阅读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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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律师

广东林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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