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质证中:
1.录音资料可以作为
证据。
如果对方认可,则法院一般会采纳,但如果对方对录音资料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则对方可以就录音的真实性进行司法技术鉴定,法院会视鉴定结论来决定是否予以采信,如对方拒绝申请司法技术鉴定,也无反证证明录音系伪造或修改的法院则直接采信(
长沙地区的司法实践是这么做的不排除其他地区的做法不同的可能性)主要是分割
共同财产时会考虑。
2.男方是否有过错。
过错方将少分或不分财产,司法实践中,因男方有外遇,
离婚时需对女方进行赔偿的可能性非常小。
3.小孩的
抚养权。
以有利于小孩生长为原则,如果双方在经济能力、健康状况、教育能力等方面都没什么太大的差异的话,那抚养权的问题完全就看法官怎么判了。
4.小孩的
抚养费。
一般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与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综合考虑,当然如果双方协商的话,给不给、给多少就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了。
5.第一次上法院离婚。
法院一般以调节为主,调解不成,再另行判决。
如果被告一方首次开庭不同意离婚,法院会从尽力挽救婚姻、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通常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