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赔
证据的基本要求。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
工程索赔审查的证据有: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
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
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
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排序。
特别注意:上述证据材料,如条件允许,需要及时要求相关的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