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下来。被告没钱。法院可拖走他的汽车么?他是分期买的车?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区分债权性质:如果是因车贷未还引发的诉讼,贷款机构胜诉后,因车辆在还清贷款前一般抵押给了贷款机构,法院通常会保障贷款机构的优先受偿权,在执行时会依法拖走车辆进行拍卖等处置,用拍卖所得先偿还贷款欠款,如有剩余再用于偿还其他债务5。如果是其他债务纠纷,且该车辆没有为本次债务设定抵押等担保物权,但车辆登记在被告名下,法院也可将其作为被告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但同样要保障车辆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遵循执行程序5:首先,债权人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会查询车辆登记信息、查封车辆档案,防止其转移。之后,法院可委托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合理价格,再根据评估结果,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车辆,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