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人抓到了,派出所说偷车人没有钱赔?
[律师回复] 您好,我理解您现在的心情。这种情况确实让人感到无奈,但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首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电动车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即使嫌疑人已将车辆变卖,公安机关仍有义务继续追查赃物去向。您说的3000元属于正常买卖这个说法不完全准确,关键在于买方是否明知是赃物。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说明,这是您的合法权利
2.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反映情况
3. 同时可以准备材料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派出所说嫌疑人没钱赔就结案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即便暂时无法追回车辆,案件也应该依法走完程序。您要保存好购车发票等凭证,这对后续索赔很重要。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一份正式的申诉材料。这类案件我们处理过不少,还是有维权空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