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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玄武区夫妻债务律师-周爱荣律师
    北京市兰台 (南京) 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68号奥美大厦1栋22层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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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9-5190-8211
    更多> #律师简介:周爱荣律师,200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有多年公司法务经验,擅长办理各类民商、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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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来说,若债务并非您配偶在未经您共同同意的状况下,而且并没有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正当理由所产生的话,那么您可能无需承担还款义务。然而,此种情况下仍然存在着债务风险,因为即使您选择净身出户,也无法完全摆脱债务问题的困扰。此外,倘若能够证明相关债务系通过欺骗、威胁等违法手段形成的,而且您对此事完全不知情,那么也许您仍有机会免除还款责任。 #债权债务 1236次阅读
  • 判定婚姻中的担保责任归属,重点看有无为他人债务担保的合意及是否共同受益。一方担保另一方不知情未受益,通常为个人债务;若为家庭共同经营或双方意愿,则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债务 1217次阅读
  • 当夫妇被选为共同担保人之际,他们需担当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强制进行债务偿付的职责。这一特性表明,若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日期归还债务,债权人便拥有权力向夫妻担保人索回所欠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二人作为担保人,其应负之责通常为连带性质,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中任意一位或两位一起追讨全额债务。 #债权债务 1207次阅读
  • 离婚诉讼中判定一方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依具体情况。为家庭日常或共同经营且另一方知晓,通常视为共同债务。若为个人奢侈消费、非法行为等产生,超家庭日常所需且债权人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则认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债务 819次阅读
  • 通常而言,由于离婚通常是两人之间的个人决定,并且被强制执行也仅限于单方,所以它本身并不能直接波及到另一半。然而,假如离婚事项与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问题息息相关时,另一半则有可能受到影响。例如,在夫妻共同承担债务责任的情况下,强制执行进程可能会导致夫妇的共同资产遭受处置,以便用来清偿那些债务。 #债权债务 931次阅读
  • 夫妻相互担保在离婚时问题复杂,涉及多因素。担保责任已发生且未清偿,可能是夫妻共有或一方债务。若担保基于共同意愿用于家庭,为共同债务。若有证据表明担保是个人决定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更可能是个人债务。 #债权债务 977次阅读
  • 一般情况下,配偶一方为他人担保,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夫妻共有财产。但担保利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可能执行担保方共有财产。个人名义的担保债务超家庭日常所需不算夫妻共债,除非债权人能证实用于共同生活等或夫妻有共识。 #债权债务 141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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