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学校也没有跟我们说请假要扣200工资,也只能给你放半天假,也就是说哪怕你请的是一天假,一共能请两天,所以每个月给我们的4天假缩短成了只能半天半天请,这个月公司说是有活动,提成的话必须超过3000?
[律师回复]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司存在多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我来帮你分析一下:首先,关于工资问题。实习期工资3000元是合法的,但提成必须超过3000才能发这个规定有问题。提成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公司不能单方面设置不合理发放条件。其次,请假制度方面存在明显违法:
1. 每月4天休假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权利,公司以活动为由强制缩减休假时间违法。
2. 请假扣200元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告知并写入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条款。
3. 按你描述,半天工资约50元(3000÷21.75÷2),扣200元明显过高,涉嫌克扣工资。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
1. 先保留好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
2. 向公司人事部门书面反映情况,要求说明扣款依据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 同时建议将情况反馈给学校负责实习的老师你现在还在实习期,建议先通过学校出面协调,这样既能维护权益又不会影响实习关系。如果身体确实不适,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可以避免被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