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营业执照存在欠薪人社局建议通过诉讼途径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如果企业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破产程序申报债权,要求优先清偿。
如果企业已经注销,但仍有资产可供分配,劳动者可以作为债权人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