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认定

(一)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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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09:00

治安管理组织播放淫秽物品将受到何种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涉嫌在公共场合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传播含有色情或淫秽内容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通过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等途径获取、传播含有色情或淫秽内容的书籍、图画、电影、音乐视频等各类物品,以及通过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传播含有色情或淫秽内容的信息,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同时可能面临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则可能被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2024-05-24 09:22:00

传播多少次谣言构成诽谤罪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出台的司法解释之规定,倘若同一诽谤性的言论被不同用户累计点击、浏览次数超过五千人次,或被多次转发且转播数量累积达到五百次以上,则有可能会触犯到诽谤罪这一严重刑事犯罪。在本国法体系下,诽谤罪被定义为行为人蓄意捏造并传播虚假事实,这些虚假事实足以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贬低和损害,同时还实施了破坏他人声誉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5-24 07:25:00

容留一个人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解析:关于涉嫌容留卖淫罪的案件立案标准如下所述:第一,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两次及以上卖淫行为,应当予以立案;第二,对于容留年满十四至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者,也需进行立案处理;第三,若行为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居住场所内,允许患有艾滋病感染者,亦或是梅毒病、淋病等重大性疾病患者从事卖淫活动,同样需要进行立案调查;最后,如有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容留卖淫行为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出现,都必须进行立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24 04:12:00

传播梅毒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对他人身体实施伤害行为者,将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处罚。若犯罪情节更为恶劣,例如导致受害人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而如果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受害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后果,那么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24 03:56:00

反驳电话录音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反驳对方所提供的录音证据,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审查对方提供的录音资料是否具有真实性;其次,确认该录音资料是否与争议事项存在紧密联系;再者,探究该录音资料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最后,分析该录音资料在证据链中的证明力度大小,从而为自己的辩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对彼此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而在质证环节中,大家应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深入探讨,并就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及辩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4-05-24 03:53:00

村民组长选举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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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对于村民小组长选举事宜,应当委托具有权威性且公正无私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全面细致的组织与实施。同时,选举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采纳本小组成员中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及家庭代表的意见,依照他们的意愿进行推举或者直接选举产生合适的候选人。候选人的提名环节,可以由本小组内所有具备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者联合提出。在采用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基础上,如果本小组内有超过半数的具备选举权的村民或者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代表积极参与投票选举,那么此次选举活动将被视为合法有效。候选人和预备候选人将依据预先分配给他们的名额,根据所得选票的数量多少来决定最终的优胜者。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2024-05-24 03:53:00

业委会筹备组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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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广大业主等多方代表共同组建了业委会筹备小组,其首要任务便是紧锣密鼓地做好为设立正式的业委会所必需的各项前置基础工作。例如,精心编写并制定各类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程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议事规程;明确业委会委员的选举程序及标准;确定首届业主大会的具体举办日期、地点、形式以及议程等重要事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4-05-24 03:35:00

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录音并散布属于违法行为吗

最近回复:

解析:若在未获得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擅自录音或者录像的行为,无疑会触犯道德规范,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任何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进行不正当的偷拍或偷录以获取个人隐私的行为,都将会遭到严重的法律制裁和社会谴责。情节较轻者可处以五天以下拘留并缴纳罚款不超过五百元人民币;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有可能被判处五天到十天不等的拘留期,同时还须承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24-05-24 00:48:00

容留卖淫罪的追诉时效过了还追诉吗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嫖娼行为无疑已被定位为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违法行为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违法行为所面临的法律追责期通常设定为6个月,具体的追诉日期从该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另外,如果这些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存在持续或连续的情况,那么其追诉期将从行为结束之日起算。然而,若在这6个月的时间内,这类违法行为并未被公安机关察觉到,那么便不会再进行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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