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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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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对于有关机关确有需要的,其具体使用程序应做严格的限制,如《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33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这些程序规定目的在于防止有关机关滥用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窃听是指秘密偷听、偷录他人言谈、动静,窃照是指秘密拍摄他人行为举止。窃听既包括行为人亲自偷听,也包括行为人利用各种工具偷听、偷录,窃照是用各种照相器材偷拍、偷摄。窃听、窃照关乎公民个人隐私生活自由权和企事业单位自主进行经营活动,不受非法干扰的权利,因而除非有权机关依法进行,均为非法。但是一般来说,行为人亲自偷听,或者用一般器材偷拍、偷照的,限于条件,危害不会太大,因此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构成行政违法,或者民事侵犯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然而运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窃听、窃照的,行为人的破坏能力极大,给公民生活自由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很大威胁。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如果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则会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术侦察,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侦破刑事案件,发现犯罪和查找罪证的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因侦察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人使用普通的录音、摄影器材非法窃听、窃照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使用是指非法窃听、窃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用来进行秘密监听、录音、拍摄影象的专用工具,所以非法使用是指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非法窃听、窃照。如果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公开录音、拍摄影象,其持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可能是非法的但其使用行为不属于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使用”。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监听对象既可以是我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企事业单位。监听内容包括私人谈话、电话、日常生活起居、会议等。当然,如果行为人利用窃听专用器材窃听国家秘密的,则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非法窃照是指行为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拍、偷录他人活动或其他目标的行为,窃照的对象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个人交往活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等。如行为人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拍、偷摄国家秘密的,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窃照行为而致使窃听、窃照对象伤、亡、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这里的严重后果是指与行为人窃听、窃照有关的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既可以是直接因果关系,也可以是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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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认定

    一、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是看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本罪与间谍罪的界限

    主要区别:

    后罪的犯罪主体是参加了间谍组织或者接受了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人,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人,其犯罪目的是完成间谍任务。

    本罪不具备这些条件。若行为人是为了完成上述间谍任务,而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属于法条竞合,应定间谍罪,不构成本罪。若行为人既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又从事间谍活动,二者之间没有关联,则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及间谍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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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标准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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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立案标准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符合下列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

    (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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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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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受伤的 医药费花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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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绣使用麻药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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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涉及纹绣领域的调查中,如果发现有使用麻药的情况,将面临以下相应的严肃处分:首先,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全部所涉麻醉药品进行没收;其次,对于违法所得数额,会根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五至十倍的罚款;再次,被查处者可能需要接受停业整顿的处理;最后,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导致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被吊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条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非法所得的金额5至10倍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制剂许可证》的处罚:(一)擅自生产麻醉药品或者改变生产计划,增加麻醉药品品种的;(二)擅自经营麻醉药品和罂粟壳的;(三)向未经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供应麻醉药品或者超限量供应的;(四)擅自配制和出售麻醉药品制剂的;(五)未经批准擅自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的;(六)擅自安排麻醉药品新药临床,不经批准就投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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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的四个案件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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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专属管辖权涵盖了以下四种类型的案件:1.涉及到不动产权益纷争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2.关于在港口作业过程中产生争议而引发的诉讼,应由负责该港口运营管理的当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3.若因继承遗产问题引发的诉讼,则应由被继承人去世时的居住地或其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4.对于因船舶排放、泄露、倾倒油类或其他有害物质,以及海上生产、作业或拆船、修船作业等行为导致海域污染损害的诉讼,应由污染事件发生地、损害后果地或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的海事法院负责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4-05-10 10:22:00

担保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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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所谓担保范围,即为在担保人出借其财产的基础上,为确保被担保债权人的权益而设定的担保权利所涵盖的资产责任范围。一般的担保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担保的主债务及相应利息;第二,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金;第三,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金;最后,为实现上述债权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然而,若当事人双方就担保范围另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该约定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10 10:15:00

信用卡逾期不能用如何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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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若持卡人因信用卡拖欠款项导致信用额度暂时关闭,首要任务即刻偿还所欠金额。随后,需致电您所使用信用卡的发卡银行客服中心,要求客户服务员协助您立即恢复信用卡的使用权限。在您成功偿还逾期欠款之后,银行将再次对您近期的信用卡使用记录进行全面评估。若您满足信用卡恢复的相关标准,银行将会尽快为您恢复信用卡的使用权限。然而,若您未能达到恢复条件,近期内您的信用卡将无法恢复正常使用。当信用卡逾期导致卡片被停用时,通常表明您的逾期状况较为严重。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务必尽快偿还所有逾期欠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4-05-10 10:13:00

如何判定安排非专职司机出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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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当受雇驾驶员在执行本职业务过程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时,首先需要交管部门出具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归属。随后,各方需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按照比例分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中发现受雇驾驶员负有责任,那么雇主便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然而,如果受雇驾驶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他将与雇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024-05-10 10:08:00

盗窃金额24万获监外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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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对于盗窃涉案金额高达24万元人民币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可能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依法缴纳相应罚金。然而,关于是否能够获得监外执行(即缓刑)的宽大处理,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盗窃,这一行为通常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采取秘密手段来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行为的认定,若其涉及的盗窃金额达到了当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属于多次实施盗窃、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情形之一者,便可视为构成了盗窃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对于那些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依法缴纳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碧卜兆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悔租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弊帆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10 10:07:00

去劳动保障局认定工伤死亡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在您提交工伤死亡认定申请之际,请务必提供以下必要文件资料:1.《工伤死亡认定申请书》;2.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任何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事实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3.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有需要,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第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24-05-10 10:05:00

商标禁止权和专用权有区别吗

最近回复:

解析:第三节商标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专用权,即商标权人对于其注册商标拥有的专有使用权。这种使用权的排他性特点在于,商标权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排除其他任何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标志。2.禁止权,也就是商标权人有权限制和制止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权人通过行使此项权利,防止了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品牌影响力和商业利益。3.处分权,这一概念主要涉及商标权人可以依法决定是否将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进行注册商标的转让等事宜。商标权人通过行使处分权,能够实现商标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适用于服务商标。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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