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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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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埋的人机系统。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国家对计算机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在国家事务管理、国防、经济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都广泛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特别是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民航、电力、铁路、银行或者其他经济管理、政府办公、军事指挥控制、科研等领域。国家的重要部门都普遍建立了本部门、本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旦被非法侵入,就可能导致其中的重要数据遭受破坏或者某些重要、敏感的信息被泄露,不但系统内可能产生灾难性的连锁反应,还会造成严重的政治、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这种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在这里,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4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保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侵入”,是指未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或批准,通过计算机终端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到者进行数据截收的行为。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令或者许可证明后冒充合法使用者进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有的甚至将自己的计算机与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的是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有的是计算机管理、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能,等等。这些对构成犯罪均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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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虽然本罪是行为犯,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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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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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实施了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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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第三条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提供能够用于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专门性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

    (二)提供第(一)项以外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

    (三)明知他人实施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

    (四)明知他人实施第(三)项以外的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

    (五)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一)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为五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五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

    (三)破坏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能源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以单位名义或者单位形式实施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达到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明知他人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一)为其提供用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程序、工具,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提供十人次以上的;

    (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交易服务、广告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帮助,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三)通过委托推广软件、投放广告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五千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后果特别严重”。

    第十条 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省级以上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的部门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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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09:51:00

750元算侵占罪吗

最近回复:

解析:在法律范畴内,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被设定在了5000至10000元之间。所谓“非法侵占罪”,乃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其他权益为目的,通过不当手段将由他人暂时交付保管之财物、遗失物或隐藏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12 09:48:00

非法洗钱罪金额标准最新

最近回复:

解析:倘若行为人实际施行了任何形式的洗钱行为,均将被判定触犯洗钱罪行,而此种犯罪并未设定特定的金额起点。然而,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根据相关法规,当洗钱的数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时,便可视为情节严重;2.若行为人曾多次进行洗钱活动,同样亦可被认为是情节严重;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个人将洗钱作为其主要职业,或是单位将洗钱作为其主要业务之一,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12 09:46:00

看守所非法拘禁,可以起诉吗

最近回复:

解析:1.立案环节:在公安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构接收到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后,若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应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展开深入侦查。2.侦查过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公安等相关机构需为查明犯罪事实、抓捕犯罪嫌疑人而依法开展专门性的调查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以获取能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关键证据。针对非法拘禁罪案件,同样需要进行全面的侦查,以便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支持。3.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并移交起诉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依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向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予起诉或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4.审判环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并根据案件事实作出最终判决。5.执行阶段: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将进入执行阶段。如遭受非法拘禁,公民有权提起诉讼。我们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同时也要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坚决打击非法拘禁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人身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2024-05-12 09:43:00

非法拘禁罪会被罚款吗

最近回复:

解析:1.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若构成犯罪则无罚金这一处罚方式存在;2.然而,若是涉及到治安管理方面的问题,按照具体情节可能会收取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3.关于非法拘禁罪,它是指通过拘禁、禁闭或其他强制手段,公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这种罪行侵害了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利。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拘禁犯罪行为是否需满足24小时的时长,人们仍旧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式。就此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案例,如果并非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那么便无需受制于24小时的约束。但是依照刑法解释原则中的“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他们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其入罪标准也必须达到持续24小时的程度。因此,对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非法拘禁他人未满24小时的情况,自然不能被视为犯罪。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非法拘禁罪作为一种法定刑罚相对较轻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并没有想象中那样严重,因此,将入罪的时间标准设定得过高显然并不合理,而24小时的时长恰恰符合广大民众的普遍心理预期。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5-12 09:40:00

入职培训有没有工资

最近回复:

解析: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阶段内是享有相应薪资福利的。在这一时期内,员工与雇主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明确的管理与受管关系,从而确立了二者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培训的主要宗旨在于帮助员工达到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的各项要求,以便能更出色地融入到公司的运营实践中去,为本企业创造出更为丰厚的经济效益,因此,作为雇主的公司理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薪酬待遇。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4-05-12 09:39:00

职务侵占罪公司注销了会怎么样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当公司完成注销手续之后,已无权再对其追究任何责任。尽管如此,仍需强调的是,即便企业解散,其主管人员也将依然面临着可能的刑事指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企业的行为构成犯罪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则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给该企业判处适当的罚金。然而在企业完成注销之后,由于不再存在可被判罚的实体单位,故而无法再对其施加刑罚。然而,企业的主管人员仍然在位,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他们仍应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2 09:38:00

职务侵占罪应该怎么判

最近回复:

解析:若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情况如下:侵占行为涉案金额较小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罚金的惩处;如案件性质严重且涉案金额巨大时,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2 09:36:00

宿迁聘请职务侵占罪律师费谁承担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律师服务费通常需由被告自行承担。在聘请律师之初,应事先与律师就相关费用进行详细商议,确保律师能在授权范围内尽力为委托人辩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案件性质各异,所需支付的律师费用亦大相径庭。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2024-05-12 09:30:00

赌博游戏机是一种非法娱乐设备吗

最近回复:

解析:当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销售的设备不得包含有任何涉及赌博宣传的元素在内,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具备或间接具备押注、撤回押注、退币、退还钢珠等功能的机器;捕鱼机等通过设定赔率方式,进行以小博大的游戏设备;以及老虎机、轮盘机、跑马机等由电子系统自动裁定游戏胜负结果的游戏设备等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12 09:27:00

进入再审必须中止执行是正常流程吗

最近回复:

解析: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再审期间应否暂停执行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根据审判监督程序作出再审决定的案件中,法院有权作出中止原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执行的裁定。然而,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劳动报酬等特定类型的案件,则可不予中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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