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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虐待被监管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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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虐待被监管人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所谓监狱,是指刑罚的执行机关。所谓拘留所,即关押被处以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人的场所。所谓看守所,即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监管人员对其实施的体罚虐待及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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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虐待被监管人罪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情节一般的殴打、体罚被监管人的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比如,对于监管人员凭一时感情用事,对被监管人扇几个耳光、打两拳,并未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而不应以犯罪论处。其次,要将正当的管教措施与虐待被监管人的行为区分开来。根据《监狱法》等监管法规,为保证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监管人员在紧急情况或必要时,有权对被监管人采取使用械具、予以禁闭、使用警棍乃至武器等强制措施。这些措施在客观上与体罚、虐待行为相似,实则有本质区别。

    2、本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虐待被监管人罪与刑讯逼供罪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殴打或其他肉体折磨等侵犯他人健康的行为,主观方面均是出于直接故意。

    两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不完全相同。虐待被监管人罪侵犯的司法机关的活动具体为监管活动,对象可以是一切被监管机关监管的人,包括已被判刑而正在服刑的已决犯、被司法机关怀疑但未判决有罪而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以及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员;而刑讯逼供罪侵犯的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具体为审讯活动及证据收集制度,犯罪对象限于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包括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2)犯罪主体范围不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为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法院临时羁押室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而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可以是各种司法工作人员。

    (3)犯罪目的不同。刑讯逼供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逼取口供,虐待被监管人罪行为人则无此目的。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包括监管人员)为了逼取口供而对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殴打、体罚虐待的,应以刑讯逼供罪定罪处罚。

    3、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248条的规定,殴打、体罚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但是应当注意,并非任何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造成被监管人伤害、死亡的情形,都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造成被监管人伤害死亡的,应具体分析,分别处理:

    (1)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中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地引起被监管人伤残或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引起死亡的为故意伤害致死)定罪从重处罚。

    (2)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中有重伤故意,过失地造成被监管人死亡的,仍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造成轻伤结果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

    (4)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过程中,明知殴打、体罚虐待行为可能造成被监管人死亡,却有意放任的,应对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5)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过程中,出于挟愤报复、显示淫威等动机故意杀害被监管人的,对行为人应以虐待被监管人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4、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检举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就其主体要件、主观方面的故意罪过形式和犯罪动机而言,有些案件是与本罪的这些特征相一致的。

    其区别在于:

    (1)犯罪的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虽然有的可能是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必须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而不仅仅是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本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主观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陷害他人,这种陷害的意图,一般表现为希望被害人受到刑事处罚;而本罪行为人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压服被监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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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虐待被监管人罪量刑标准

    1、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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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

    3、虐待造成被监管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殴打或者体罚虐待3人次以上的;

    6、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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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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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4-11-15 01:01:47

我在家监视居住后期严重吗

辽宁法务

辽宁法务 最近回复:

关于家庭监控居留期间的严重性问题,其原因复杂且多元。一般来讲,若在此期间严格遵循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那么很有可能不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然而,倘若出现违规行为,例如未获得许可擅自离家外出等情况,便极有可能导致强制措施的改变,例如由监视居住转为逮捕。此外,如果案件本身的证据链条逐步完善,犯罪情节严重,那么当事人也将面临较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2024-11-14 21:48:45

监外执行可以出本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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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丰台区 最近回复:

作为监外执行人员,您通常不得擅自离开您所在城市,这是由于监外执行乃是一种特殊的刑事处罚实施方式,在此期间,您需接受严格的监管并承受一定程度的限制。普遍而言,如未获得执行部门的正式批准而离开本市,有可能被视作违反了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经由执行机构的许可,您是有权离开本市的。

2024-11-14 20:57:07

暂予监外执行由谁提出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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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法务 最近回复: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异议申请,可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若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存在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决定书副本之日起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作出或批准该决定的机关提出意见。除此之外,被判处刑罚的罪犯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同样享有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提出异议的权利。

2024-11-14 17:24:23

父母离婚之后把我放在外婆家之后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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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2024-11-14 17:12:09

我是监利县龚场镇农民种了100亩地应拿粮食补贴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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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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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技术,管理、设备入股,乙方资金入股,那乙方的资金怎么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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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最近回复: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明。

2024-11-14 13:39:28

工程款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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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北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优质的服务

2024-11-14 12:34:21

阳台地漏排水管漏水,责任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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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纠纷可以直接起诉p

2024-11-14 12:28:46

我和一个私企从九月份干到现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这边主管要辞退我不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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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俊安律师 最近回复: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自第二月起主张二倍工资。但由于私企存在不规范经营的可能性,往往会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工资,从而无法直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进一步的沟通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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