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查看详细>>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注重对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保护。我国政府历来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重视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早在1956年,国务院就公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了工厂的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的基本要求。1963年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以后,还针对某些特殊问题、特殊行业公布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工人照明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法》等。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严把安全关,把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作业作为劳动中的头等大事来抓,但是,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只顾埋头挣钱,置劳动者的健康、安全于不顾,对事故隐患不及时排除,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强行生产作业,以致频频发生劳动安全事故,严重侵犯劳动者的人身权利,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一些新兴行业的兴起,高空、高压、易燃易爆、高速公路等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针对这些情况,必须运用刑法武器与侵犯劳动安全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要件:

    (1)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所谓劳动安全设施,是指为了防止和消除在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用以保障劳动者安全的技术设备、设施和各种用品。主要有:一是防护装置,即用屏护方法使人体与生产中危险部分相隔离的装置;二是保险装置,即能自动消除生产中由于设备事故和部件损害而引起的人身事故危害的装置,如安全阀、自动跳闸、卷扬限制器等;三是信号装置,即应用信号警告、预防危险的装置,如信号灯、电器指示灯等;四是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即危险告示标志和借助醒目颜色或图形判断是否安全的标志。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即符合国家立法机关、生产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一系列保障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标准。事故隐患是指由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潜藏着的发生事故的苗头、祸患,仅限于劳动安全设施方面的事故隐患。如未给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气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发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的;未给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发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或帽盔的;未给从事电器操作的人发绝缘革化、绝缘手套的;未给在高空作业的工人配备安全带的;机器设备的危险部分未安装防护装置的;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未安装安全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性能不佳,电器设备未设必要的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的;车间或者工作地点所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高于每立方米2毫克,对散发有害健康的蒸气、气体的设备未严加紧闭的等。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是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如果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如有人故意破坏、放火等引起的,则不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对劳动安全具有行政管理责任的其他部门。本罪的构成必须以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为条件。如果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没有提出事故隐患,行为人因而没有采取措施的,不成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这里的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既包括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采取任何排除隐患的措施;也包括对生产安全不重视,敷衍塞责,虽然对事故隐患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没有真正落实或者虽然落实,但由于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或不正确,而并不足以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行为是一种不作为。行为人作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劳动安全的人员,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职责,行为人却不履行职责,对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从而使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不作为犯罪。

    (3)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所谓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司法解释,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其他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了重大政治影响;或者引起单位职工强烈不满,导致罢工、停产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里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其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也包括其他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司法实践中,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要发生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主管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副厂长、副经理,以及直接负责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工作的安全员、电工等等。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直接依照《刑法》的规定,以他罪追究处罚,所以,本罪的主体中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所谓过失,是指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意志上并不希望发生事故。对于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有关直接责任人则是明知或者应该知道的,有的甚至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改正而未改正。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的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肯在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方面进行投入;有的是工作不负责任,疏忽怠惰;有的是心存侥幸心理;无论属于哪各种情况,都不影响构成本罪,但在具体量刑时可以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查看详细>>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认定

    一、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一)犯罪主体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主管与直接管理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一般不包括普通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较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范围要广,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一般职工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

    (二)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生产作业的领导、指挥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作为形式的犯罪。

    二、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两罪均为过失犯罪,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一)客观方面,本罪必须具备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行为,且这种事故隐患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造成的,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二)本罪是单位犯罪,个人作为单位的负责者承担责任;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个人犯罪,由本人直接承担责任。

    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

    (一)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犯罪主体均为特殊主体,都要求具备法定身份;

    (三)犯罪客观方面都可以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

    (四)两罪的构成都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两者的区别非常明显:

    (1)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具体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犯罪主体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中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的直接责任人员、工作人员。

    (4)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管理职能的职务活动中。

    查看详细>>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看详细>>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查看详细>>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第八条第二款 在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二、200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9次会议、2007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第四条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5-09 03:00:00

大车司机撞死人赔偿多少

最近回复:

解析:1.死亡补偿金额度,需根据起诉方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参数进行计算,按照20年的时间,线性递减。然而,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人士,年龄每增长1岁其补偿年限便相应减少1年;而对于年龄大于等于75周岁的人员,则仅需要按照5年的时长来计算。2.丧葬费用以及相关的葬礼费用,应当参照起诉方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员工资水平,按照6个月的标准进行支付。3.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若被抚养人属于未成年人,则需要计算至其满18周岁为止;若被抚养人属于无法自力更生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则需要计算20年的生活费用。同样地,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人士,年龄每增长1岁其补偿年限便相应减少1年;而对于年龄大于等于75周岁的人员,则仅需要按照5年的时长来计算。4.家庭成员的交通费用,原则上不应超过三位家庭成员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如有超出,则以三人为上限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09 02:58:00

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齐全的东西

最近回复:

解析:协议离婚,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在办理时,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齐整的双方户口簿及个人居民身份证件、象征婚姻关系的结婚证书以及详尽的离婚协议书,此外,还需提供两张尺寸为2英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若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则还需额外准备一份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详细协议书。而对于诉讼离婚(即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方式进行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更为复杂,其中包括离婚起诉书、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件、结婚证书、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子女的出生证明文件以及财产分割方面的相关证据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09 02:55:00

污蔑诽谤罪怎么认定情节严重

最近回复:

解析:认定构成诽谤罪的严重情节,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同样的诽谤性信息在社会网络中实际被点击或浏览的次数须累计超过五千次以上,或是被其他用户转发的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其次,该诽谤行为导致被侵害人或其近亲出现了如精神错乱、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极端严重的身心创伤;最后,若被告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那么他再次实施诽谤行为时,也将被视为严重情节之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5-09 02:52:00

毁坏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规定是什么

最近回复:

解析:1.对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行为,依据情节轻重程度,将受到以下相应治安处罚:情节轻微者,需被处以五天的拘留以及人民币两百元的罚款;合并执行。情节中等严重者,则将面临七天的拘留以及两百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合并执行。至于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将根据案件事实与具体情节,按照以下三种等级进行处罚措施:第一类,处以十天的拘留以及人民币五百元的罚款;合并执行。第二类,处以十二天的拘留以及五百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合并执行。第三类,处以十五天的拘留以及五百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合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4-05-09 02:49:00

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最近回复:

解析:倘若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可视为情节严重,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课以罚金或没收财产:首先,卖淫活动涉及人员累积高达十人及以上,其次是卖淫人群中的未成年人、孕妇、智力障碍者以及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员累积达到五人及以上,再次就是组织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进行卖淫活动或者组织我国公民出境参与卖淫活动,最后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利润,此外,如果导致被组织卖淫的人员出现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09 02:46:00

强奸多大算未成年

最近回复:

解析:所有尚未年满十八周岁的人群都可被划归为未成年者之列。针对年龄在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幼女,无论她们是否出于自愿与行为人进行性接触,法律坚决将此认定为强奸罪,并予以严厉惩处。对于那些强行与其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罪犯,同样会被判定为强奸罪,并且会受到更加严重的刑事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4-05-09 02:42:00

行政执法种类9大类都有什么

最近回复:

解析:依据行政执法行为所包含的内容形式,我们把它细化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四大类别。其中,行政处理又被称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简称为行政决定,这意味着它属于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权益义务关系的各种具体行为的总称。这类行动既涉及到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一定的权力或者设定他们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涵盖了剥夺、取消这些已经获得的权力,或者免除他们已经承担的义务,甚至还包括那些具有激励性质的决定等等。而行政监督检查则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自身的管理职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决定方面的表现进行的全面监督和检查。这种监督检查不仅包括对普通公民、组织进行的普遍性的监督检查,同时也包括针对特定公民、组织进行的专门性的监督检查。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2024-05-09 02:39:00

职工工伤赔偿金大概是多少

最近回复:

解析:工伤赔偿项目的具体标准如下所示:首先,一级伤残的职工可享有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数额为本人月工资的27倍,同时还可以获得伤残津贴,其金额占工资的90%;其次,二级伤残的受害者有权享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数额为本人月工资的25倍,同样也能领取到占工资85%的伤残津贴;再者,三级伤残的受害者则有权利享受到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数额为本人月工资的23倍,同时还能领取到占工资80%的伤残津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4-05-09 02:37:00

保安招聘要求是什么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保安服务企业在招聘保安员时,必须遵循如下要求:候选人应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文化水平;年龄需满足18岁这一法定成年标准;而且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此外,保安从业单位也应对其所聘用的保安员进行全面考核,以确保他们都符合上述保安员资格条件。这些合格的员工将与保安从业单位签署合法的劳动合同,保障双方权益。同时,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还须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体系,为自身和社会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24-05-09 02:36:00

重婚罪刑事带民事如何追究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1、对于犯有重婚罪行的被告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惩罚。2、鉴于重婚行为对未涉及其中的一方的人身权利构成了严重侵害,破坏和妨害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及安全性,具备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众多国家的刑事法典均确认了重婚属于应当受到刑法制裁的犯罪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