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组织考试作弊罪
  •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概念

    组织考试作弊罪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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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仅处罚组织考生作弊的组织者,不处罚参与作弊的考生。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组织考生进行舞弊的行为会损害国家的考试管理秩序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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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认定

    构成本罪和帮助他人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犯罪,所涉及的考试都必须是法律所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在非法律规定的相关考试中,进行上述组织作弊、帮助他人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和替考行为的均不构成本条所规定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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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量刑标准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上述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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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立案标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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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第八十一条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公务员录用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涉及的体育、体能测试等体育运动中,组织考生非法使用兴奋剂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犯罪而为其提供兴奋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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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01:15:00

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最近回复:

解析:若您已任职长达一年之久而尚未签订劳务合同,则可向所在地区的仲裁机关提交申诉申请及相关资料。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提供确凿的证据,以便证明您确实在该单位供职。劳务关系属实且并非强制签订劳务合同所必需,而是通过实际行动来体现和维护的。一份完整的劳务合同仅仅是证明以及建立劳资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因此,即便您并无劳务合同,也仍有权利向当地的仲裁机关进行申诉,但同样需要具备在当前单位供职的实质性证据,包括工资单据、工服等。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劳动者未能与雇主签署劳务合同,则有权要求雇主支付自开始工作之日起直至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024-05-02 01:07:00

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离职三天后还要去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在试用期间若决定终止雇佣关系,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公司提交书面辞呈。在此过程中,为了保证工作流程的顺畅进行以及保障个人权益,员工有责任在这三天内完成以下事项:首先,应完整地移交工作资料和相关信息;其次,须积极协助并配合公司完成所有离职相关手续,确保各项事务得到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4-05-02 01:03:00

代课老师工作17年,辞退是否要支付赔偿

最近回复:

解析:在工作了长达17年之久后不幸遭到辞退,若此种情况可归类于无过失性解雇范畴之内,那么您便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其支付相当于1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款。然而需注意的是,如果在被解雇之时,作为劳动者的您个人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当年全职员工月均基本收入水平的三倍,那么将按照上一年度全职员工月均基本收入水平的三倍来计算赔偿金额,届时您所能得到的经济补偿款则为12个月的月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4-05-02 00:58:00

试用期第一天就被公司辞退有赔偿吗

最近回复:

解析:若单位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员工未能达到录用条件,则该员工无法主张赔偿权利,但有权要求企业向其支付一日的薪酬作为相应补偿;然而,若是由于企业无正当理由而解雇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那么该员工有权请求获得赔偿金,且还可进一步要求对方支付一日的薪水。另外需注意的是,处在试用期期间的员工所应领取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中最低档次的工资或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4-05-02 00:26:47

单位工作十二年,未签合同,但有银行工资流水,及单位买的工伤保险,能不能认定劳动关系?

杨文斌律师

杨文斌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打电话过来给你解答,或者加v信详细给你解答

2024-05-01 23:39:07

你好请问工作中受伤,没抢救过来死亡了公司怎么赔偿

张俊杰律师

张俊杰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在工作中具体怎么受伤的,哪个城市的事?可以电给你研究一下

2024-05-01 22:47:12

作为单亲爸爸,取保候审期间再犯同样的罪,还可以再次取保吗

晋毅峰律师

晋毅峰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说说什么情况?

2024-05-01 22:29:23

无证酒驾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还能考驾驶证吗

刘同发律师

刘同发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按规定肯定是终身禁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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