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出院后在家修养有护理费吗
1、员工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存在需要护理的情况的,经过医疗机构出具相关书面的证明的,相关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当然,所在单位可以通过派专人护理或者是请人护理。也可以有员工自己找人看护,由公司支付相应的护理费即可。
2、员工发生工伤后,在停薪留职期间,员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其所在单位按月发放。但是关于员工出院后在家修养期间是否有护理费的问题往往存在争议,接下来我们来具体了解下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职工在工作期间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因工遭受事故,需要停工进行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来所享有的工资福利和待遇等都是保持不变的,应当由工伤职工所在的单位按月给劳动者发放。
按照通常情况来说,发放给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标准是以工伤职工受伤前的一年平均工资。而在实际当中,很多的单位都是按底薪、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的,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有这种情况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职工发生工伤的,且满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情况,在工伤员工的停薪留职期间,其原来所享有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仍由其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注意事项
1、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员工工伤期间的停薪留职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员工的停薪留职期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并且经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予以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超过十二个月。
2、如果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都满了以后经过鉴定认为还是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像实践如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带好材料找律师咨询下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制定相应的索赔方案,委托律师帮助索赔也是很好的选择,这样有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但还是老话,不管主张什么请求都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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