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监外执行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监外执行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0135人看过
导读: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监外执行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外执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二、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罪犯在服刑期间,若是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申请监外执行,那么在监外执行期间就可以暂时不用在监狱服刑。从这点上来看,监外执行与缓刑其实很相似,但经过总结我们发现暂予监外执行与缓刑之间还是存在四点不一样的地方。尤其要注意的是,但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之后,就应该马上对罪犯收监执行。若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是发现了新罪的话,则此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 400次阅读
  • 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监外执行用于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比监外执行小。监外执行以妨碍关押为条件,缓刑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缓刑有考验期,监外执行没有考验期。一旦不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执行的场所不同。只有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2024-02-29 859次阅读
  • 2023.05.23 1678次阅读
  • 410次阅读
  • 监外执行跟缓刑有以下区别:1、适用的范围不同: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法定条件不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判决制度不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
    2024-02-23 1035次阅读
  • 2023.03.26 1339次阅读
  • 331次阅读
  • 两者的主要差别表现在:监外执行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是量刑制度。监外执行没有考验期的设置,缓刑有考验期。监外执行适用于刑罚为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缓刑则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监外执行在不适宜收监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还有剩余刑期需要收监执行,缓刑则通过考验期就不再执行原刑罚。
    2024-03-01 1194次阅读
  • 2023.03.10 2351次阅读
  • 439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