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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条件

监外执行的条件

司法实践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由于其自身的特殊原因,不方便收监执行刑罚,因此我国对其采取监外执行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吗?律图下面对监外执行的条件作了相关介绍,帮助大家了解。

2023.09.17 2927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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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

监外执行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刑罚执行方法,实践中犯罪分子要想获得监外执行的,则首先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呢?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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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条件相关咨询

不按调解书时间履行怎么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倘若被告未能遵照执行法院的调解书,那么胜诉的原告便有权力向所在地级市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届时,法院有权依法对被告人实施拘留、罚款,甚至是查封其财产等一系列强制性的手段。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害人或者被告人必须在调解书或判决书发布后的两年内行使此项权利,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执行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其中包括证明调解书已生效的证明文件、调解书的原件、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详细信息、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副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皆归入纳税人的大类之中,然而这两种身份之间却存在着迥然不同的衡量标准;首先,两者间的第一处差异便在于税率上的分别。 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增值部分的税率统一设定为3%,而一般纳税人则相对复杂,根据其经营业务范围的多样性,其适用的税率可能涵盖了从17%到6%不等。 其次,我们来说说它们在计税方法方面的差异: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无论他们所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获取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均无法将之用于税率的抵扣作用。 相反地,他们的计税方式是直接以销售额乘以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相较之下,一般纳税人购入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则可以作为当期可以进行抵减的进项税额。 他们的计算公式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再者,小规模纳税人仅能采用普通发票进行账务处理,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当他们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通常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同样可能获得专票,但他们并无资格对这些发票加以抵扣。 而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在自发票开具日期起算的180日内进行抵扣。 一言以蔽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确定主要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年销售额及税收属性这两大核心因素。 具体来说: 1、工业企业: 若其年度销售额低于50万元,那么该企业即是小规模纳税人,反之若是年度销售额超过此金额,那么企业就需要被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2、商业企业: 此类企业中,只要年度销售额不超出80万元,该企业即可定位为小规模纳税人; 3、新成立的企业: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创办企业,可在其设立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提出升格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若未能按时申请,则将视为主动放弃,之后需等到实现相应的年销售额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借款成立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既有借款欠据而无相应转账凭证的情况下,借款协议是否有效呢?对此,如若当事人欲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应预先准备完备的起诉书以及与该案关键性证据相契合的材料,并提交至具有法定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原告必须与案件具备直接的利益关系,同时需明确针对的被告方以及具体坚定的诉讼请求及详尽的事实与理由。 至于法院的起诉程序,可概括如下: 1.拟定详细且完备的起诉状,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向其提出诉讼申请; 2.经过立案大厅严格审核,满足立案条件者,方可获得批准立案,随后立案庭会发放立案通知书,凭借此通知书即可交纳诉讼费用,此时便标志着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 3.人民法院立咯安受理案件之后,将会把案件移交至民事庭进行处理,由民事庭展开审理工作; 4.民事庭接到案子后,将会发送传票告知双方开庭时间; 5.待双方当事人均到场后,由法院进行调解工作; 6.最后,法院根据严格的庭审过程,作出判决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营业执照还没办理下来可以注销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1.申请人可以选择向登记部门以口头陈述的方式提交销户申请,只需在正式的书面文件上填写申请书并签署相应记录后,将已被象征着终止业务活动的营业执照交回至登记机关即可。 2.资质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形式要求的申请资料在被登记机关接收后,如果该等资料能够立即得到审核与认定,那么通常情况下,登记机关将会立即给予批准销户登记的许可。 3.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法找到或者已经损坏的营业执照,其注销程序可参考以下步骤: 首先,可尝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相关公示和公告; 其次,发布关于该营业执照作废的申明。 4.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在网络上完成注销流程,通过正规的线上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法需要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依法不需要清算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自登记机关予以注销登记之日起,市场主体终止。

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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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执行裁定持有不同意见者,可采取以下相应步骤: 首先,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请求。 在收到执行裁定书之后,如若对裁定不满,有权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1234567其次,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当执行行为涉嫌违背法律要求时,当事人及有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负有执行职责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法院于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之内进行严格的审核与评估,并就此提出裁定。 234578再者,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若对法院所做裁定仍心存疑虑,申请人具有选择原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详细的起诉状,且根据被告人数附上相应副本。 9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异议或复议请求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要确保在法定时间范围内进行。 倘若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提交异议或复议申请书,将很可能被认定为已经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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