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很多人对行政行为并不陌生,行政行为在大体意义上他分为两类,一类是内部行政行为,另一类就是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呢是针对内部行政人员的,那么外部行政行为呢,肯定就是针对一般大众的了。那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
......
查看全文 >>
2
行政行为是一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为,因为行政行为可以产生法律效力。法律是对所有人都有着约束,防止不法行为的产生。不过,有许多人对行政行为不太了解。比如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
查看全文 >>
3
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其中就具体行政行为而言,它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组织或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特定得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人员的单方面的行为。那么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怎么办呢?
一、有确凿的事实证据
这一要件的直接意义,是要求行政决定应当有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据是客观存在的、关联行政的和依法收集和认定的事实。这一要件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作出行政决定首先要有事实,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职权的客观事实。
......
查看全文 >>
4
在行政审判中,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结案方式做了相关规定,其中便包括具体行为的撤销。那么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试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又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一、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
构成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违法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的缺乏。合法要件主要是指下面将要提到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法定程序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条件,以及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合法条件。明显不适当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明显地不合理。
......
查看全文 >>
5
我们平时都非常注重自己的行政行为,那么我们知道什么是行政行为无效呢?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又有哪些呢?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种: 行政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为机关、行为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
法院宣布该行为无效(行政相对方要求撤销行政行为通常只能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申请复议或 提起行政诉讼提出请求)。 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处所获取的一切(如罚没款物等)均应返还相对方;所加予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
查看全文 >>
6
生活中,有时国家机关或者执法人员对违章做出处罚,这种处罚行为就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为我们所熟悉,但是有些行政行为我们并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那么,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类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
查看全文 >>
7
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都是行政行为,他们的主体都是行政机关,客体也都是被管理的公民、企业等。那么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什么呢?
(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
......
查看全文 >>
8
对于普通的人群来说更多听说的是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但很少听说抽象行政行为这个名词,更别说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在下面内容中将结合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为大家就这方面的具体内容作出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
查看全文 >>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行政行为相关百科
-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因此专门设立了行政监督机关来监督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谁…
2023.09.22
223128人阅读
-
有些情况下,公民与国家机关之间产生纠纷时,就需要上级机关来对该问题进行裁决,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裁决,那么大家对行政裁决了解多少呢?…
2023.09.22
33685人阅读
-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
2023.09.22
43981人阅读
行政行为相关咨询
律图河南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中国民政部门在周末(即周六和周日)并未提供离婚登记服务。事实上,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均贯彻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且将星期六以及星期天定为了法定的公休日。
然而对于企业及部分无法按照该制度实行的事业机构而言,则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每周的休息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的时间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律图大堂区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如果正在运营中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需要进行拆迁,可以享受到以下几种补偿待遇:
首先是针对拆迁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偿,其中涵盖了那些无法进行迁移的土地、建筑物、以及其附着在上面的各种物品,同时也包括了那些因为确实需要进行搬迁而导致损耗的各类机器设备所产生的相应补偿;
此外,还包括了对装修费用的合理补偿。
其次,针对经营损失的部分,将制定相应补偿措施。
第三,拆迁费用补偿则囊括了在搬迁过程中所发生的诸如前期费用、停工期间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的拆卸、包装及运输费用、解雇员工补偿金等各项支出。
最后,根据拆迁政策所衍生出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也将得到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律图阳泉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1、若犯罪嫌犯所受判决为判处监禁十年,而未附加任何政治权利之剥夺,则其在十年服役期内应依法享有部分政治权益;
2、倘若犯罪嫌犯所受判罚为判处监禁十年并附加剥夺四年政治权利,那么在此十年监禁期间,他自然无法行使任何政治权利,并且在刑满释放之后,还需继续承受长达四年的政治权利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律图白银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我国民政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通常需要约三十个工作日方可完成。【协议离婚】在夫妇双方本着合意且郑重决定离婚之际,应当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离婚协议,同时亲自向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此份离婚协议中需明确表达出双方对于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关键事宜达成协商一致的看法。【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当事者正式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三十天内,若有任何一方并不希望立即解除婚姻关系,可向该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在上述期限结束后的第三十天,双方当事人均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交离婚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当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重要问题达成共识时,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律图海北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当劳动合同解除之时,并不需要提供原始合同文件。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与雇佣方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共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事宜。雇主有责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以明确该决定的生效日期及其对于劳动者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者的影响。
此外,雇主还须在收到通知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而劳动者也有权保留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