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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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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1 · 2525人看过
导读: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信息、离婚的基本情况、房子财产分隔协议、公证内容、公证方信息、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有关离婚房子公证的相关问题需要按照公证部门的相关要求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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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对于房子的分割肯定是按照协议的进行处理。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信息、离婚的基本情况、房子财产分隔协议、公证内容、公证方信息、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二、离婚房产分割可能遇到的问题

1、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精神,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2、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要看父母当时把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并且这种意思表示一定是要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如果属于赠与性质,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

3、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父母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离婚房产的分隔是离婚时夫妻双方难以认定的问题之一,主要是涉及到房产的产权需要通过合法的认定后才可以确定分隔的方法,如果是一方所有的房产,那么是不可以进行合法的分隔的,所以在离婚房产分隔之前首先要进行房产的产权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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