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书面决定法人监事可以吗?
是可以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人、董事、监事变更可以通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修改公司章程予以变更。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出资人的书面决定(出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出资人为法人组织的由该出资人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三、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就是属于为公司投资的合伙人,而且公司做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必须要由股东们亲自来进行决定,特别是对于公司的人员变更,或者是选公司的高层都是属于有股东们的同意才可以处理,所以,公司的内部事情就一定要按照公司法来进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