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被关看守所家属可以会见吗?
在刑事拘留期限家属一般是不能会见嫌疑人的,但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会见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理论上家属也能够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但家属做辩护人却存在着很多实际性的困难,法律上不允许侦查阶段家属就开始会见犯罪嫌疑人,可如果侦查阶段不会见犯罪嫌疑人,也很难了解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所以家属基本上只能等到判刑后才能跟罪犯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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