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去世一个遗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①份额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③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④适当照顾的原则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去世以后遗产的分配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协商处理,司法实践中有很多人都是丈夫和妻子去世以后,另一方就会认为对方的财产全部归自己,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严重侵犯到了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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