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3)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就会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2)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
(3)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4)向医生说明检查目的,拿着医生开的检查单进行各项目检查。
(5)缴费检查,最后医生会写明检查结果。
如果自己在外地的医院生了孩子的话,那么这个准生证也是可以在当地进行办理的,在办理的过程中是需要提供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的,而且还需要到现在的居委会去申请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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