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在明知的情况下,下属都签了字,那么下属肯定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因为至少该行为和造成的后果,有下属的参与才做成的。
2、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么下属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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