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房改房能否进入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应根据房改房的产权性质进行判断:
第一种情况是完全产权的房改房,完全产权的房改房是指购买房改房的购买者对该住房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在首次的交易的过程中与单位没有特殊的约定,这类房产是可以进入交易市场进行买卖的,无需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第二种情况是不完全产权的房改房,不完全产权的房改房是指在房屋交易过意过程中,购买者对房改房只拥有一部分的产权,剩下的部分产权归单位所有。这类房改房在处置和受益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通常原产权单位保留了优先回购权,也就是说产权人在转卖该房屋时应该征得原单位的同意或者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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