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1 · 2825人看过
导读: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ArticleTitle}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破产清算最新文章

遇到破产清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