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保修。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国家规定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应该是从完工验收合格的时候算起的,具体什么时候应开发商对外公开,保修期有多久会有地区上的差异,大致范围还是以国家为标准,提醒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具体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
管道堵塞为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屋面防水为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
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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