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指建筑行业内,施工责任单位和负责招募工人施工的施工单位双方依法签订的一种关于劳务分包的合同。
具体的劳务分包合同类型是:
1.木工作业合同;
2.砌工作业合同;
3.抹灰作业合同;
4.油漆作业合同;
5.钢筋作业合同;
6.混凝土作业合同;
7.脚手架作业合同;
8.模板作业合同;
9.焊接作业合同;
10.水暖电作业合同等。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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