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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被告也不肯退还彩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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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839人看过
导读:女方被告也不肯退还彩礼可以根据法院审理的最终的结果来进行不同的处理,比如说如果已经是胜诉判决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彩礼,如果仍然不支付彩礼的情况之下,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法律允许的。

女方被告也不肯退还彩礼怎么办?

一、女方被告也不肯退还彩礼怎么办?

女方被告也不肯退还彩礼可以根据法院审理的最终的结果来进行不同的处理,胜诉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从本质上来说的话,如果是婚前所取得的彩礼,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彩礼的退还是由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明文的条件的,如果说确实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完全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彩礼,在这种情况之下,对方仍然不退还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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