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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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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4 · 1656人看过
导读: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基本内容通常都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性质,会议的通知情况及各位股东的到会情况,会议的组织情况,会议决议的具体事项,在股东会议决议书结尾的部分应该有全体股东的签字或者是盖章。
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会的职权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根据规定,公司的股东大会分成定期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不管会议的性质是怎样的,只要召开股东大会就应该制作股东会议决议书,股东会议决议书应该包含以上基本内容,股东大会在公司算是最高级别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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