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报告财产拘留法条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近一年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你的财产,冻结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住宅。
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
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行为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法院就会恢复执行。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都具有强制效力,不管当事人愿意不愿意执行,都得执行。即使认为判决和裁定有错误,并且已经提出了申诉,只要判决和裁定没被法院撤销或中止执行,都得执行。
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即使不愿被执行死刑,也会被拉到刑场予以枪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不管其本人主观愿望如何,都得按法院的判决予以执行。
二、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
在民事、经济等案件中,执行首先要靠当事人自觉进行。如不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自己决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方法很多,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强制搬迁等等。
如果当事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则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当代的社会,民事案件当中,可能都会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这样的一种行为,所以可能是需要严格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来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是有可能构成我国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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